區塊鏈白皮書的撰寫並非協助虛擬貨幣交易所掛牌上市單單介紹公司就可以順利募資

重點是相關原始碼,應用場景等,都需要符合交易所的需求才能順利上幣成功

掏礦科技目前是業界第一提出ICO一條龍服務的專業團隊

我們寫的白皮書一定符合交易所需求!

對接的交易所一定世界知名!

最完善的上幣流程,絕對眼見為憑!

業界唯一保證上幣服務,不上退費!

而我們三大優勢

優勢一-專業團隊一條龍服務提供業界真實訊息,讓您少走冤枉路.

優勢二-媒體全面性曝光多種媒體管道,讓您的虛擬貨幣佔有媒體版面,獲取最大公信力

優勢三-完整對接知名交易所業界唯一敢保證必上知名交易所,不是毫無交易量的二流交易所。

您身為虛擬貨幣的發行者,面對這一波虛擬貨幣的動盪,更要保持初心

因為接下來區塊鏈將正式走向應用面,當您的虛擬貨幣應用場景符合科技潮流

將可以創造出更強大的附加價值,您的虛擬貨幣才能被廣泛使用

掏礦科技輔導多家虛擬貨幣開發團隊,順利募資,並協助設想應用場景

讓你的虛擬貨幣擺脫空氣幣的臭名,正式邁向國際化!

虛擬貨幣崛起勢必來到,請點擊上方圖片,立刻了解我們的專案!











其他資訊

新加坡充滿傳奇∕菲律賓依舊美麗去看新加坡,可體會島國的生存發展之道;去看菲律賓,能知道安定發展、政治清明的重要。

且想想,悠閒地海濱玩水、高爾夫球場打球、多樣的美食、濃厚的人情味、美麗的南國風情。

新加坡與菲律賓是兩個非常強烈的對比,不論是在國土大小、人口多寡、經濟規模、政治清濁,都有不同的典範與例證。

,歷經菲律賓最動盪與危險的一千多個日子,了解菲律賓有許多可供借鏡的故事。作者最近也多次前往新加坡與菲律賓旅行,拍攝最新的照片,特地寫出新加坡與菲律賓的傳奇故事,以供讀者參考。看看菲律賓與新加坡,或許我們可以靜心思考,台灣怎麼了?

作者簡介

方鵬程

政大新聞系、新聞研究所畢業,菲律賓德拉剎大學(University of De La Salle)文學及語言學博士。曾任中央社記者、編輯、國內部副主任、菲律賓特派員、資料部主任。一九九三年轉任海基會,於二○○三年四月提早退休。從事退隱寫作兩年半後,重出江湖。現任台灣商務印書館總編輯。著有《先秦合縱連橫說服傳播研究》、《中國古代傑出人物故事》、《鬼谷子:說服談判的藝術》、《孫子:談判說服的策略》、《兩岸談判實錄:台灣海基會的故事》、《北歐之愛》、《回歸自然,有夢最美》等書。

高莉瑛

政大實驗小學教師退休,研習陶藝創作十多年,現任「聽濤園」園主,喜歡旅行與攝影,從事陶藝創作,並與「女媧彩陶雅集」六位同仁,從事永定國小與石碇國小的陶藝教學工作。

  • 出版社:台灣商務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6/10/01
  • 語言:繁體中文


其他新聞













▲法官評鑑機制是為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而設,藉此汰除不適任法官。(圖/達志/示意圖)

100年制定《法官法》之前,對於法官、檢察官不當言行的約束,僅賴院檢內部的自律機制;然因自律機制不透明,且未能有效淘汰或懲處不適任法官、檢察官,民眾普遍認為是官官相護,自然不會對司法有信心,於是希望建立外界參與,能有效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之他律機制的訴求,就成為催生《法官法》的主要動力。

基於人民這項渴望,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的創設就成為《法官法》的焦點,《法官法》因此在第1條第1項開宗明義即點出建立法官評鑑機制,以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由於檢察官準用《法官法》,檢察官評鑑機制也就同時建立。

然而,因為院、檢對他律機制的強烈抗拒,《法官法》是國會內官民角力後的妥協產物,故被寄予厚望的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遠遜於民間的期待。實施迄今6年,原本人民盼能藉以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評鑑制度,如今反而被媒體譏為不良法官、檢察官的金鐘罩。

檢討起來,現行《法官法》的評鑑制度有以下缺陷必須改正:

首先,獨立性不足。以法官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法評會)為例,其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組成。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委員都是由全體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票選產生,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由法務部、律師全聯會各推舉4人,送司法院長遴聘。以上述方式產生的評鑑委員,法律人過半,獲得遴聘的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也一向是法律相關專業的學者,難免給人法律人關起門來私相授受的觀感。尤其是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法務部有半數提名權,司法院長有最終的遴聘權,更足以令外界懷疑委員會的獨立性。

檢評會委員以類似方式產生,也有相同的問題。以檢評會104年檢評字第7號評鑑決議書為例,受評鑑檢察官不但在開偵查庭時找遭羈押禁見被告的女友來與被告會面,且偵查筆錄對這件事隻字不提。禁見是為了避免勾串滅證,被禁見者不能與其辯護人以外的任何人有接觸或通訊,這是稍有司法實務經驗的人都知道的常識,否則就違背禁見的目的,也違反了偵查不公開。全國萬千禁見被告與其家屬,莫不因禁見飽受思親之苦、事業毀於一旦之憂,本案受評鑑檢察官不只是給了被告特權,還違反偵查不公開,更使偵查程序蒙上不公正的外觀。而筆錄刻意隱匿此節,更是啟人疑竇。以民眾的角度視之,應絕難認為這樣的處置沒有任何不當。然而,檢評會卻以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為由,認為受評鑑檢察官欠缺違法性認識(不知道自己違法),決議個案評鑑不成立,也未移由所屬地檢署警告或促請該檢察官注意,以改善其行為。這個案例充分顯示目前由法律菁英構成且獨立性不足的評鑑機制,不僅在外觀上像是法律人相互袒護,而且在個案進行實際判斷時,法律菁英的想法也確實與社會通念有顯著落差。

反觀美國首創法官懲戒制度的加州,由6位公民、2位律師及3位法官組成法官懲戒委員會,非法律人過半,且由州長、參院及眾院各任命2位公民,藉此確立民眾的參與,以建立公信力。我國應參考加州的做法,讓評鑑委員會的非法律人過半,且司法院、法務部乃至律師全聯會都不應過問評鑑委員會的人事,以確立評鑑機制的獨立性,並避免法律人一家親的質疑。

▲美國加州的法官懲戒委員會由6位公民、2位律師及3位法官組成,確立民眾參與,以建立公信力。(圖/達志/示意圖)

其次,人民為有效約束法官、檢察官遵守專業倫理而創設評鑑機制,則評鑑委員會自然應被賦予實現此項目的所必要之充分權限與資源。然而,對於不當行為情節重大而應交付個案評鑑的案件,評鑑委員會只能視有無懲戒必要而分別送監察院審查或送司法院、法務部人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審會)審議。在法官、檢察官行為雖屬不當但未達情節重大之情形,評鑑委員會只能循自律機制,移請所屬法院或檢察署予以警告或促其注意改善。監察院、司法院(法務部)人審會及各該法院或檢察署都可以翻轉評鑑委員會的見解,而作成不彈劾、不處分或不處理的決定。

以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為例,檢評會因其所犯洩密罪及濫權監聽案而作成應付懲戒、移送監察院彈劾之決議(檢評會102年度檢評字第18、19號評鑑決議書),但監察院卻未通過彈劾案,重重打了檢評會耳光。除了監察院,人審會也會打臉檢評會(檢評會104年度檢評字第5號決議書認受評鑑檢察官有處分必要,但移送予法務部人審會後,人審會卻不予處分)。人民因不信賴自律的官官相護而創設評鑑委員會,但評鑑委員會雖有發言權,卻說了不算,可謂無爪無牙,真正是病貓。

反觀加州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在經過嚴謹的調查程序後,若認定法官確有不當行為,可以視情節輕重,選擇發勸告函、私下警告、公開警告或譴責、免職或強迫退休等處分。非法律人過半並擁有懲戒決定權,是加州法官懲戒委員會能獲得加州民眾信賴的重要原因。我國如果不想讓評鑑制度只是病貓,就應該讓評鑑委員會擁有充分的調查權及決定權,成為真正的老虎。

當然,為能循正當法律程序行使這些權力,評鑑委員會相應須有充足的專職人力與財力,以進行嚴謹的調查,這就需要獨立的預算和人事。法評會與檢評會目前都沒有專職人員,法評會106年的預算更僅有新台幣84.8萬元。美國仿效加州設置獨立法官懲戒機制的各州,莫不為此每年編列數百萬美元的預算,以聘僱包括專職律師在內的工作人員。對照之下,我國的評鑑委員會有將無兵,未能發揮預期功效,也是很合邏輯。

最後,評鑑機制既是為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而創設,則因法官、檢察官不當行為而受害的當事人自應有申訴的權利,評鑑機制也應朝友善人民、方便近用的方向設計。美國各州法官懲戒委員會就是本於方便人民近用的宗旨,設有受理人民申訴的窗口。相較之下,我國《法官法》的個案評鑑請求人限於律師公會、具備一定要件的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目前主要是民間司改會),不但剝奪了人民申訴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權利,更因阻絕人民近用,導致案源稀少(現任的第三屆檢評會迄今僅收案2件),極不利評鑑機制發揮作用,也極不公平地將調查及過濾申訴案件的成本全數轉嫁給上述民間團體。

以最認真幫政府打工的司改會為例,僅105年為受理人民申訴而支出的人事費、電話費、印刷費及審案志工律師的便當費等成本,粗估即近1百萬元,這還不包括無數志工律師犧牲夜間休息時間的無償付出。但因司改會畢竟沒有調查事實所需的公權力,儘管志工犧牲奉獻,終究不可能把申訴案情查得一清二楚,所以司改會的評鑑請求成立比率未能高於五成,也很合邏輯,然而司改會卻因此蒙受了官方嚴厲指責。要民間替政府打工,怎麼說都沒這個道理。要想讓評鑑機制有效,就應將權利還給人民,讓人民得以直接向具有充分獨立性與權限,並具備獨立人事及預算的評鑑委員會申訴。

除非我們想讓評鑑機制繼續當病貓,否則我們就應該這樣做。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尤伯祥,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第27屆常務理事、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憲政改革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專門委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金子千尋6局優質先發本季首勝。(圖/截自太平洋聯盟TV)

記者楊舒帆/綜合報導

金子千尋6局好投領軍,率領歐力士以4比2擊敗日本火腿,拿下3連勝,日本火腿則是吞下3連敗。

歐力士2局下靠著保送及守備失誤就拿下1分,3局下鈴木昂平二壘安打再開啟一波攻勢,西野真弘敲回1分,隨後羅梅洛(Stefen Romero)2分彈,助歐力士取得4比0領先。

落後的火腿打線遭到壓制,前5局只有2安打,直到6局上才靠著中田翔、近藤健介連線安打攻下2分。大谷翔平此戰3打數無安打,有2次保送,打擊率下滑至4成23。

金子千尋主投6局,用109球,挨5支安打,飆3次三振,有3次保送,失2分,有1分責失。他本季初登板無緣勝投,此戰求勝意志更強烈,勝利到手後也露出笑臉,盼能持續在球季中獲勝。

日本火腿先發上澤直之去年3月動右手肘手術,上一次一軍先發得追溯至2015年7月28日同樣是對決歐力士,睽違619天再登上一軍,他投6局,挨4支安打,有3次保送,失掉4分,有3分責失,承擔敗戰。

?接收更多精彩賽事,歡迎加入《ETtoday運動雲》粉絲團

?接收更多精彩賽事,歡迎加入《ET好棒棒》粉絲團







虛擬貨幣交易所上幣申請









記者潘慧中/綜合報導

《延禧攻略》70集宮鬥劇情讓網友回味無窮,但不用著急,番外篇早在2017年10月殺青,劇情著重在第二代的恩怨情仇,有網友最近整理出演員名單,23歲的王鶴潤出演昭華公主、23歲的王宇威飾演蒙古超勇親王「拉旺多爾濟」、24歲的許曉諾出演「思婉格格」、24歲的王一哲則是飾演福康安。

▲▼王鶴潤和王一哲分別飾演成年的昭華公主和福康安。(圖/翻攝自微博/王鶴潤、王一哲)

王鶴潤日前參加活動時親口證實,離番外篇的播出時間應該是「快了」,她還加碼爆料了未來的劇情走向,她在戲中繼承了魏瓔珞的狠辣性格,並與福康安有發展出感情線、和弘晝的女兒是情敵,小時候曾被袁春望關在小黑屋虐待,可說是延續了上一代的恩怨情仇。

▲▼許曉諾和王宇威分別飾演思婉格格、拉旺多爾濟。(圖/翻攝自微博/王鶴潤、王宇威)

至於昭華公主最後是否情定福康安,王鶴潤把謎底留到正劇播出,但就演員們釋出的劇照中,可以看到她不少和「拉旺多爾濟」的對手戲,甚至有兩人身穿婚服的劇透照,引起劇迷推測福康安可能對魏瓔珞藏有殺母之仇,所以兩人終究無法走到一塊,最後選擇了真心待她的「拉旺多爾濟」,但實際的劇情發展,仍有待正式播出囉!

▲▼昭華公主在番外篇和福康安、拉旺多爾濟都有感情戲。(圖/翻攝自微博/王鶴潤)

▲▼昭華公主最後似乎情定蒙古超勇親王。(圖/翻攝自微博/王宇威)

事實上,飾演第二代的演員殺青時,曾在微博寫下出演心得。王鶴潤當時透露演到後期,角色和本人個性越來越貼合,「現在走起路來還像穿了寸子鞋,開口總想說『你膽敢惹本公主生氣?!』」飾演福康安的王一哲殺青時,也在微博感性寫下:「做演員最幸福的事,就是能夠遇到自己喜歡的角色。」整個拍攝過程都很完美,十分感謝劇組的照顧。

















▲金子千尋6局優質先發本季首勝。(圖/截自太平洋聯盟TV)

記者楊舒帆/綜合報導

金子千尋6局好投領軍,率領歐力士以4比2擊敗日本火腿,拿下3連勝,日本火腿則是吞下3連敗。

歐力士2局下靠著保送及守備失誤就拿下1分,3局下鈴木昂平二壘安打再開啟一波攻勢,西野真弘敲回1分,隨後羅梅洛(Stefen Romero)2分彈,助歐力士取得4比0領先。

落後的火腿打線遭到壓制,前5局只有2安打,直到6局上才靠著中田翔、近藤健介連線安打攻下2分。大谷翔平此戰3打數無安打,有2次保送,打擊率下滑至4成23。

金子千尋主投6局,用109球,挨5支安打,飆3次三振,有3次保送,失2分,有1分責失。他本季初登板無緣勝投,此戰求勝意志更強烈,勝利到手後也露出笑臉,盼能持續在球季中獲勝。

日本火腿先發上澤直之去年3月動右手肘手術,上一次一軍先發得追溯至2015年7月28日同樣是對決歐力士,睽違619天再登上一軍,他投6局,挨4支安打,有3次保送,失掉4分,有3分責失,承擔敗戰。

?接收更多精彩賽事,歡迎加入《ETtoday運動雲》粉絲團

?接收更多精彩賽事,歡迎加入《ET好棒棒》粉絲團

















▲法官評鑑機制是為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而設,藉此汰除不適任法官。(圖/達志/示意圖)

100年制定《法官法》之前,對於法官、檢察官不當言行的約束,僅賴院檢內部的自律機制;然因自律機制不透明,且未能有效淘汰或懲處不適任法官、檢察官,民眾普遍認為是官官相護,自然不會對司法有信心,於是希望建立外界參與,能有效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之他律機制的訴求,就成為催生《法官法》的主要動力。

基於人民這項渴望,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的創設就成為《法官法》的焦點,《法官法》因此在第1條第1項開宗明義即點出建立法官評鑑機制,以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由於檢察官準用《法官法》,檢察官評鑑機制也就同時建立。

然而,因為院、檢對他律機制的強烈抗拒,《法官法》是國會內官民角力後的妥協產物,故被寄予厚望的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遠遜於民間的期待。實施迄今6年,原本人民盼能藉以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評鑑制度,如今反而被媒體譏為不良法官、檢察官的金鐘罩。

檢討起來,現行《法官法》的評鑑制度有以下缺陷必須改正:

首先,獨立性不足。以法官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法評會)為例,其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組成。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委員都是由全體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票選產生,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由法務部、律師全聯會各推舉4人,送司法院長遴聘。以上述方式產生的評鑑委員,法律人過半,獲得遴聘的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也一向是法律相關專業的學者,難免給人法律人關起門來私相授受的觀感。尤其是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法務部有半數提名權,司法院長有最終的遴聘權,更足以令外界懷疑委員會的獨立性。

檢評會委員以類似方式產生,也有相同的問題。以檢評會104年檢評字第7號評鑑決議書為例,受評鑑檢察官不但在開偵查庭時找遭羈押禁見被告的女友來與被告會面,且偵查筆錄對這件事隻字不提。禁見是為了避免勾串滅證,被禁見者不能與其辯護人以外的任何人有接觸或通訊,這是稍有司法實務經驗的人都知道的常識,否則就違背禁見的目的,也違反了偵查不公開。全國萬千禁見被告與其家屬,莫不因禁見飽受思親之苦、事業毀於一旦之憂,本案受評鑑檢察官不只是給了被告特權,還違反偵查不公開,更使偵查程序蒙上不公正的外觀。而筆錄刻意隱匿此節,更是啟人疑竇。以民眾的角度視之,應絕難認為這樣的處置沒有任何不當。然而,檢評會卻以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為由,認為受評鑑檢察官欠缺違法性認識(不知道自己違法),決議個案評鑑不成立,也未移由所屬地檢署警告或促請該檢察官注意,以改善其行為。這個案例充分顯示目前由法律菁英構成且獨立性不足的評鑑機制,不僅在外觀上像是法律人相互袒護,而且在個案進行實際判斷時,法律菁英的想法也確實與社會通念有顯著落差。

反觀美國首創法官懲戒制度的加州,由6位公民、2位律師及3位法官組成法官懲戒委員會,非法律人過半,且由州長、參院及眾院各任命2位公民,藉此確立民眾的參與,以建立公信力。我國應參考加州的做法,讓評鑑委員會的非法律人過半,且司法院、法務部乃至律師全聯會都不應過問評鑑委員會的人事,以確立評鑑機制的獨立性,並避幣虎全球Bihu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免法律人一家親的質疑。

▲美國加州的法官懲戒委員會由6位公民、2位律師及3位法官組成,確立民眾參與,以建立公信力。(圖/達志/示意圖)

其次,人民為有效約束法官、檢察官遵守專業倫理而創設評鑑機制,則評鑑委員會自然應被賦予實現此項目的所必要之充分權限與資源。然而,對於不當行為情節重大而應交付個案評鑑的案件,評鑑委員會只能視有無懲戒必要而分別送監察院審查或送司法院、法務部人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審會)審議。在法官、檢察官行為雖屬不當但未達情節重大之情形,評鑑委員會只能循自律機制,移請所屬法院或檢察署予以警告或促其注意改善。監察院、司法院(法務部)人審會及各該法院或檢察署都可以翻轉評鑑委員會的見解,而作成不彈劾、不處分或不處理的決定。

以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為例,檢評會因其所犯洩密罪及濫權監聽案而作成應付懲戒、移送監察院彈劾之決議(檢評會102年度檢評字第18、19號評鑑決議書),但監察院卻未通過彈劾案,重重打了檢評會耳光。除了監察院,人審會也會打臉檢評會(檢評會104年度檢評字第5號決議書認受評鑑檢察官有處分必要,但移送予法務部人審會後,人審會卻不予處分)。人民因不信賴自律的官官相護而創設評鑑委員會,但評鑑委員會雖有發言權,卻說了不算,可謂無爪無牙,真正是病貓。

反觀加州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在經過嚴謹的調查程序後,若認定法官確有不當行為,可以視情節輕重,選擇發勸告函、私下警告、公開警告或譴責、免職或強迫退休等處分。非法律人過半並擁有懲戒決定權,是加州法官懲戒委員會能獲得加州民眾信賴的重要原因。我國如果不想讓評鑑制度只是病貓,就應該讓評鑑委員會擁有充分的調查權及決定權,成為真正的老虎。

當然,為能循正當法律程序行使這些權力,評鑑委員會相應須有充足的專職人力與財力,以進行嚴謹的調查,這就需要獨立的預算和人事。法評會與檢評會目前都沒有專職人員,法評會106年的預算更僅有新台幣84.8萬元。美國仿效加州設置獨立法官懲戒機制的各州,莫不為此每年編列數百萬美元的預算,以聘僱包括專職律師在內的工作人員。對照之下,我國的評鑑委員會有將無兵,未能發揮預期功效,也是很合邏輯。

最後,評鑑機制既是為確保人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而創設,則因法官、檢察官不當行為而受害的當事人自應有申訴的權利,評鑑機制也應朝友善人民、方便近用的方向設計。美國各州法官懲戒委員會就是本於方便人民近用的宗旨,設有受理人民申訴的窗口。相較之下,我國《法官法》的個案評鑑請求人限於律師公會、具備一定要件的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目前主要是民間司改會),不但剝奪了人民申訴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權利,更因阻絕人民近用,導致案源稀少(現任的第三屆檢評會迄今僅收案2件),極不利評鑑機制發揮作用,也極不公平地將調查及過濾申訴案件的成本全數轉嫁給上述民間團體。

以最認真幫政府打工的司改會為例,僅105年為受理人民申訴而支出的人事費、電話費、印刷費及審案志工律師的便當費等成本,粗估即近1百萬元,這還不包括無數志工律師犧牲夜間休息時間的無償付出。但因司改會畢竟沒有調查事實所需的公權力,儘管志工犧牲奉獻,終究不可能把申訴案情查得一清二楚,所以司改會的評鑑請求成立比率未能高於五成,也很合邏輯,然而司改會卻因此蒙受了官方嚴厲指責。要民間替政府打工,怎麼說都沒這個道理。要想讓評鑑機制有效,就應將權利還給人民,讓人民得以直接向具有充分獨立性與權限,並具備獨立人事及預算的評鑑委員會申訴。

除非我們想讓評鑑機制繼續當病貓,否則我們就應該這樣做。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尤伯祥,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第27屆常務理事、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憲政改革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專門委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如何讓虛擬貨幣獲益最大化,掏礦科技有方法

    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我們是目前最專業的ICO一條龍團隊,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除了協助您撰寫合規白皮書外,更協助上幣需求

    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並擁有廣大媒體資源,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協助辦理簽約儀式

    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讓您的投資者更有信心,選擇我們的專業團隊,讓您的虛擬貨幣獲得國際知名度的機會

    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如加裝推進器般的躍進,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搶先其他人,對外募資將會越來越順利,創造出市場需求,成為這一波數位資產最大贏家!

    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專司ICO服務,服務範疇從首次代幣發售專用的白皮書代筆,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一條龍的服務。我們同時是加密貨幣生態與區塊鏈技術的推廣者。

  • BCEX交易所上幣申請代辦
  • 上幣申請單位如何讓虛擬貨幣獲益最大化,掏礦科技有方法

    上幣申請單位我們是目前最專業的ICO一條龍團隊,上幣申請單位除了協助您撰寫合規白皮書外,更協助上幣需求

    上幣申請單位並擁有廣大媒體資源,上幣申請單位協助辦理簽約儀式

    上幣申請單位讓您的投資者更有信心,選擇我們的專業團隊,讓您的虛擬貨幣獲得國際知名度的機會

    上幣申請單位如加裝推進器般的躍進,上幣申請單位搶先其他人,對外募資將會越來越順利,創造出市場需求,成為這一波數位資產最大贏家!

    上幣申請單位專司ICO服務,服務範疇從首次代幣發售專用的白皮書代筆,上幣申請單位一條龍的服務。我們同時是加密貨幣生態與區塊鏈技術的推廣者。

  • 上幣申請單位
  • 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如何讓虛擬貨幣獲益最大化,掏礦科技有方法

    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我們是目前最專業的ICO一條龍團隊,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除了協助您撰寫合規白皮書外,更協助上幣需求

    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並擁有廣大媒體資源,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協助辦理簽約儀式

    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讓您的投資者更有信心,選擇我們的專業團隊,讓您的虛擬貨幣獲得國際知名度的機會

    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如加裝推進器般的躍進,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搶先其他人,對外募資將會越來越順利,創造出市場需求,成為這一波數位資產最大贏家!

    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專司ICO服務,服務範疇從首次代幣發售專用的白皮書代筆,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一條龍的服務。我們同時是加密貨幣生態與區塊鏈技術的推廣者。

  • 代幣全套區塊鏈項目研發


9E982B1F2F85ED5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vm58zo89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